一、招聘岗位和条件
(一)招聘岗位。
序号 | 岗位 | 人数 | 学历要求 | 学位要求 | 专业要求 |
1 | 财务 人员 | 1 | 本科及 以上 | 学士及以上学位 | 会计、会计学、审计学、财务管理 |
2 | 资产管理人员 | 1 | 专科及 以上 |
| 土木工程、工程造价、资产评估、法学等 |
(二)基本条件。
1.考生年龄35周岁以下,符合招聘岗位的有关要求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认同供销系统企业文化,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不良记录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,能贯彻执行《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热爱供销事业;
3.身体健康,本岗位涉及基层乡镇工作,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;
4.应聘考生户籍限泸州市本市户籍,能自行解决住宿。
(三)禁止情形。
1.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,或尚未解除党纪、政务处分的;
2.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;
3.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。
二、招聘程序及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18:00。
(二)报名方式:应聘考生需将《叙永县供销企业资产管理处置中心招聘社有企业员工报名表》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(职称/荣誉)复印件等材料发送至县资管中心指定邮箱(邮箱:1915157116@qq.com)
(三)资格审查:初审合格后,应聘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将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(职称/荣誉)原件送县资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。
(四)笔试考核: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如超过6人,采取笔试考核,笔试成绩前6名的考生进入面试考核;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如未超过6人,则直接进入面试考核。
(五)面试考核:资格审查合格或笔试成绩前6名的考生,县资管中心将组织面试考核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考核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
备注: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,考核成绩=面试成绩×100%
三、录用及福利待遇
考核后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,在一定范围公示5天。录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,试用期间给予2500元/月的生活补助和100元/月通讯补助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直接与县资管中心或下属社有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,按正式员工进行管理,工资、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县资管中心薪酬制度执行。
四、温馨提示
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,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。
招聘期间,我们将通过短信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,请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。
工作地点:叙永县叙永镇陕西街23号(叙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楼二楼)